請本市數位學習精進方案(即生生用平板案)學校之教師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,詳如說明。
2022-06-14 · 王耀輝老師 · 教學組 · 點閱數:209
請老師們完成"生生用平板"-數位學習工作坊研習,研習課程如附件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1331D號及第1112701444C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各校之教師須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- A1及數位學習工作坊(二)- A2課程培訓。
三、 111年度預定舉辦研習場次詳如附件,請教師逕行至學習護照中查詢、報名;研習資訊若有異動,請以學習護照研習資訊為主。
四、 請所屬學校鼓勵教師報名參加研習,並請惠予參加教師以公(差)假登記。
五、 參加實體研習課程教師請配合各承辦單位之防疫相關規定,並請全程配戴口罩。
六、 本案報名疑難聯絡方式:
(一) 資訊中心開設之課程,詢問線上研習報名、時數核發,請洽魏嘉瑩小姐,(06)2130669分機15、網電64099。
(二) 資訊中心開設之課程,詢問線上研習內容。請洽張家萱小姐,(06)2130669分機20、網店69091。
(三) 各學校開設之課程,請逕洽各單位研習承辦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