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109學年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獎 助申請訊息,請參閱。
學生 2021-02-24 · 陳麗珠老師 · 教學組 · 點閱數:224
說明:
一、依據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獎助
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辦法獎助對象:設籍於本市且於申請獎助之前一學年
(108學年度: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),參加政府機
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各類科競賽
或展覽活動,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於前三名之獎項,
並領有證明之資賦優異學生。
三、資賦優異學生得填具申請書,檢附特殊表現優異證明,於
本(110)年3月31日(星期三)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。各校
應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(下稱特推會)審議校內申請
案件,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以學校為單位,於本(110)年4
月15日(星期四)前,將申請資料送至永華特教中心(700臺
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 林妘蓁教師收)俾利審查。
四、應檢附之資料如下:
(一)申請封面(每校1份並應完整填寫)。
(二)特推會會議紀錄(每校1份含簽到表)。
(三)申請總表(每校1份並核章)。
(四)申請表及108學年度獲獎紀錄之A4規格證明文件影本(申
請表應完整填寫並核章,證明文件影本查驗無誤請加蓋
與正本相符章,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影本以個別學生為單
位裝訂)。
五、檢附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獎助
辦法」及109學年臺南市資賦優異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各1
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