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知]臺南市110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(非體育類第一階段)申請
學生 2021-03-11 · 王耀輝老師 · 教學組 · 點閱數:642
臺南市110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(非體育類第一階段)開始申請!
*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、國中、國小學生,表揚類別區分為「藝文競賽類」、「語文競賽類」、「數理競賽類」及「其他」。
*本次提報對象為109年5月至110年3月期間獲獎符合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,表揚標準如下:
(一)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,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。
(二)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,獲得前三名或特優(或最高等級),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者。
*申請注意事項:
(一)若全國賽、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,請勿再申請。
(二)因本案係受理「非體育類」類學生申請,故該要點表揚標準(三)(四)不適用。
(三)符合表揚標準申請者,請學校進行初審,每位學生以最優成績送件,勿有同一學生重複送件。
*欲申請者請填妥自我檢核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於4/01(四)前送交教學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