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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市108年 學藝餐參賽優秀學生表揚辦法(非體育類-第一階段申請),轉知學生申請。
二、依據「台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」請參閱附件,鼓勵優質學習成果。
三、本活動分兩階段申請:
(一)第一階段申請:對象為107年5月至108年3月期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。
(二)第二階段申請:對象為108年4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。
四、學校初審收件截止日:108.3.15
五、收件處:學務處生輔組